銷售標準條款和條件


這些條款和條件規範G&H人力資源與貿易有限公司("G&H")所提供的服務和產品的銷售,並適用於所有交易,除非書面另行協議。通過與G&H合作,您同意以下條款和條件:


  1. 條款的接受
    通過向G&H下訂單,客戶明確同意這些銷售標準條款和條件,並放棄其自身標準條款和條件中任何相衝突或不同的條款。任何偏離這些條款的情況,必須在開始任何服務或交易之前,經書面明確同意。
  2. 付款條款
    • G&H開具的所有發票應在21個工作日內付款,除非發票或訂單確認中另有說明。
    • 如果未在到期日之前付款,G&H保留對未付款項收取10%固定利息的權利。
    • 如果付款超過60天仍未結清,G&H保留聘請債務追收機構收回未付款項的權利,且所有相關的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3. 遲付和服務暫停
    如果到期日未收到付款,G&H保留在不提前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提供服務或交付貨物的權利。G&H對因此類暫停所造成的任何損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4. 扣繳稅款 
    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會對服務或商品付款徵收扣繳稅款。客戶有責任確保所有扣繳稅款直接支付給其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稅務機關。G&H仍應收取發票金額的全額,且客戶應負責由當地稅法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
  5. G&H的義務
    • G&H致力於按照約定的時間表提供高效能的服務。然而,所有服務均基於最佳努力提供,G&H不保證具體結果。
    • G&H不會對由客戶與第三方(包括最終消費者)之間的關係所引起的任何損害賠償要求負責。G&H不需作為第三方參與最終消費者對客戶提出的任何法律索賠或訴訟。
  6. 索賠和投訴
    • 任何有關G&H提供的服務的損害賠償要求或投訴,必須在交付或提供服務後8天內,以掛號郵寄方式書面提交至我們的註冊辦公室。
    • G&H將不接受超過此期限的任何索賠或投訴。
  7. 適用法律 
    G&H與客戶之間的所有契約關係將受到香港法律的管轄並依其解釋。任何由此協議引起的爭議,將專屬於香港法院的管轄範圍。
  8. 其他條款
    • G&H保留隨時修改或更新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權利,並將書面通知客戶任何變更。
    • 客戶在此類修改後繼續與G&H合作,即表示接受更新後的條款和條件。